水利部水保司 2018-10-16
2018年度省級水土流失動態監測工作進展
根據《水利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年度水土流失動態監測工作的通知》(辦水保[2018]77號),要求,動態監測工作今年實現全國覆蓋,各省需於今年12月底簽完成動態監測任務,並向流域管理機構提交監測成果,各流域管理機構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複核工作。按照動態監測工作內容及進度安排,要求各省9月底前完成遙感解譯與專題信息提取,10月底前完成現場複核,11月底前完成土壤侵蝕模數計算和強度判定,12月底前完成水土流失動態分析與監測成果匯總。根據較新統計情況,截至10月10日,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安徽、山東、古北、廣東、廣西、海南、重慶、四川、西藏和寧夏13個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按進度完成任務,其中湖北、海南2省已完成80%的工作量;18個省工作進度滯後,其中內蒙古、遼寧、吉林、江蘇、新疆等5省工作進度嚴重滯後。
動態監測是水土保持的重要基礎工作,也是《全國水土保持規劃》實施情況開合評估的一項重要內容。請各地高度重視動態監測工作,優化配置力量、加大統籌協調力度,倒排任務時間,落實相關責任,全力推進工作進展。特別是工作進度滯後的省份,要提高認識,增強緊迫性,采取有力有效措施,加快工作進度,確保與全國同步完成年度水土流失動態監測任務。